——访中华医学会疼痛学会主任委员韩济生院
2004年,国际疼痛研究学会确定每年的10月11日为世界镇痛日。今年“世界疼痛日”的主题是:免除疼痛——患者的基本权利,医生的神圣职责。
在这个举世关注疼痛问题的日子里,笔者通过对中华医学会疼痛学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所长韩济生院士的采访,记录下这位国际疼痛学会中国分会(CASP)发起人在疼痛、疼痛医学上的真知灼见。
■慢性疼痛是疾病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疼痛的认识有很大的误区。
韩济生院士指出,人们通常认为:“疼痛是一种症状,而不是病,病好了自然就不痛”,这种看法对于急性疼痛来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对慢性疼痛来则不尽然。多数慢性疼痛不仅仅是一种症状,其疼痛本身就是一种疾病。
为什么慢性疼痛是疾病,而不是疾病带来的症状?
韩济生院士解释,症状与疾病的区别是相对的,当一种慢性临床症状长期、严重地威胁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时,就应该确认其为疾病。例如,原发性三叉神经痛除了疼痛症状外,并无其它表现,但多数患者痛不欲生,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明显下降,因此,该病应该是一种典型的疼痛性疾病。再比如,急性带状疱疹导致的病毒损伤性神经痛也是疼痛性疾病,因为其疼痛剧烈而顽固,有的患者持续疼痛达数十年,患者自杀事件时有发生。
有些疼痛确实是某些疾病的临床症状之一。例如,高血压继发的头痛、感冒时的头痛、急腹症时的腹痛、手术切口痛、分娩痛等,对其不应作为疼痛性疾病来处理,但也不能因为这些症状性疼痛的存在而否认疼痛性疾病的存在。临床中应注意,有些轻微的疼痛虽然是疼痛性疾病的早期表现,但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发展成为严重的慢性疼痛性疾病。例如,对开胸术后因肋间神经损伤引起的神经痛不进行及时治疗,会导致其发展成为严重的神经源性疼痛。在临床工作中,明确哪些疼痛属于症状,哪些疼痛属于疼痛性疾病,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疼痛性疾病的早期诊断、治疗和减少误诊、误治。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