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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协商


2007-03-17

大部分医疗纠纷均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应当引起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

1 、 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 ) 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 ) 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2 、 合法协商的条件

1 ) 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

2 ) 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3 ) 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 ) 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 、 无效的协商协议

1 ) 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 18 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

2 ) 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

3 ) 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

4 ) 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

4 、 双方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协议条款

1 ) 应当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

2 ) 医疗事故的原因;

3 ) 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4 ) 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5 ) 医患双方的签名。

5 、 保证协商协议合法有效的途径

1 ) 公证;

2 ) 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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