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疆台连续报道了胡兰兰因扁桃体发炎,在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23 小区社区诊所点滴注射鱼腥草而最终导致其过敏死亡的事件。 3 月 21 号,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胡兰兰点滴注射鱼腥草致死案件,目前此案还没有最终宣判,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协调医患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胡兰兰事件经新疆台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石河子一些法学家和学者也认为,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应该力促胡云树与石河子人民医院达成庭外和解。
石河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长生说: “ 对中院来说,尽量的做工作让给他补偿一些钱,达成调解书这是最好的结果,她毕竟是到门诊去打针,就一针连命都没有了,从公平角度应该给一些补偿。 ”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刘新红认为,如果可以达成庭外和解,将有助于化解医患双方积压了近两年来的矛盾: " 如果要是能够庭外和解的话,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的话也都有一定的好处,因为你像对于这个患者的这个家属来讲,至少从这个心理上面来讲,得到了一种这个补偿和这个满足,那么对于这个医院来讲的话能够以一种比较平和的心态把这个纠纷解决的话,你像对于一个医院的这个形象呀各方面,我觉得也有一个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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