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与用药
医疗保险究竟怎么保?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

住院保险是医保的“缩减版”
  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共五个保险项目。
  
    据社保局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此前施行公费医疗制度的用人单位,在近年内都将逐步改革为基本医疗保险。因此,程女士单位的公医改成医保,就是按照统一部署进行的。
  基本医疗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一样,也是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统账结合模式。按规定,保险费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医疗账户,单位缴费大部分进入统筹基金,剩余部分也进入个人医疗账户(根据职工年龄,比例有所不同)。
  而广州市的"住院保险",则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保险种类,它着重解决参保人员患大、重病的医疗保障问题。按规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人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所缴纳保险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基金。住院保险主要的适用对象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等。
  同时,根据广州市的规定,对于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整体参加"住院保险"。程女士所在的单位就是选择了后者。
  
“住院保险”普通门诊费用不报销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把"住院保险"看作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缩减版"。两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门诊费用分担上,住院保险参保人员的普通(急)门诊医疗费用全部需要由个人自行解决,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则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予以报销。至于住院费用、特定门诊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
  商业医疗保险可作补充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虽然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在住院、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障也高达近30万元,但实际上,参保人员还是需要自己负担不少门诊费用、目录外医疗费用以及自付费用,这些自费项目基本上占到了实际医疗费用的40%左右。
  保险专家建议,这40%的医疗费用差额,可以通过个人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或单位投保团体医疗保险来弥补。

个人医疗保险
  我们日常的医疗费用,主要支出项目是普通门(急)诊费用、基本住院费用、重大疾病(或手术)费用等三部分。所以,制订医疗保险计划时,也是重点考虑这几方面的保障。
  推荐组合:基本医保+终身医疗险+重大疾病险+意外医疗险
  
终身医疗险更保晚年健康
  我们一生中的医疗费用支出有一个明显的曲线,大部分的疾病在生命最后十年发生,即80%的医疗费是使用在60岁之后的。所以,增加一份终身医疗险,既可以补充社保上述的不足之处,又可以更好地照顾到60岁以后的健康支出。
  这类产品一般都提供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手术津贴等费用,可以弥补基本医保的起付线、自付比例和超范围的用药等;到老年后,门诊医疗费用增多时,每年还特地增加4000-5000元的费用。
  目前广州市场上的这类产品有中国人寿的"关爱一生"、太平人寿的"高诊无忧"、友邦保险的"康福"、信诚人寿的"心聆一生"等。
  
重疾险保障“重大”的疾病
  有些重大疾病需要花费更多的医疗费,比如说器官移植、长期瘫痪等,靠基本医保和终身医疗险两个险种的组合依然不够。所以,在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再投保一份重疾险。
  广州市场上几乎各家保险公司都有推出重疾险,条款虽然各不相同,但保障水平其实相差并不大。
  意外医疗也不能少
  我们通常所说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只有"身故"或"残疾"两项保险责任,客户因意外事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并不承担。因此,只有再附加一份意外医疗保险,才能在保险公司"报销"因意外伤害而花去的医疗费用。
  这类产品一般都是附加险种,保障期限为一年,保费便宜,大约100-200元,就可以提供最高100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
  
团体医疗险
  其实,投保团体医疗保险,更能花小钱办大事,弥补程女士单位公医改革后的医疗费差距。
  市场上几乎每家人寿保险公司都开展了团体保险业务,大多数都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只要是合法存在的团体,例如公司、协会、甚至单位的某个部门,总人数在5-8人以上,就可以投保。保障期限通常是一年,员工离职后就不再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与个险一样,团险主要也是提供住院、大病医疗方面的保障,因此,为了避免与基本医保重复,最好选择能覆盖医保目录以外的保险方案。比如太平洋安泰人寿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每人每月缴费约50元,就可以享受每次8000元左右的住院费,以及相应额度的重大疾病等其他保障,基本上可以覆盖医保的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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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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