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怀疑自己患上癌症?这是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但亦是一个不太容易解答的问题。
相信不少人都会有一个印象:如果一个人无原无故地消瘦、胃口减退、全身乏力,就可能患上癌症。这是正确的,但这些病征只是在癌症已达远距离转移阶段,即后期的阶段才会出现。所以这些征状对及早发现和及早治疗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其实早期的癌症多数是没有征状的,到目前来说,要在癌症的早期阶段发现癌症并不容易,但亦时有例外。以下的征状是可见于早期的癌症:
异常的出血(如咳血、血尿、大便见血、更年期后阴道出血、经常流鼻血)或异常的排泄物
乳房或颈侧出现肿块
大小便习惯改变
经久不愈的咳嗽或声音嘶哑
听觉失灵、耳鸣(尤其是只影响一边耳朵)
胃痛、消化不良或吞咽困难
经久不愈的溃疡
疣或痣出现明显变化
一般来说,每种癌症都可以分为四期,以第一期为最早期,第四期为最后期。这四种分期方法是最常用的,但个别癌症亦可能会有其它分期方法。
每一种癌症都有其特别的分期定义及标准。若医护人员只是对病人说:「你的癌症是第三期。」那么病人可能理解到这大概并非是早期的癌症。但更重要的问题是:「癌症是否仍有机会被根治?若有机会被根治的话,此机会是多少呢?」不同癌症的「第三期」的治愈率是不同的。所以医护人员向病人解释癌病的情况时,最重要是让病人知道癌症是否仍处于一个可以有机会被根治的阶段,以及大概的治愈机会。这些问题亦是病者应该问的。询问这些问题会比单是询问「我的癌症是第几期?」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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