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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人员提醒:购药前要问清药品批号
发布时间: 2007-8-1 10:04:10       编 辑: 江艳       字体:

 

医院销售的药物让人头晕,购买者将其举报。稽查人员提醒,购药前要问清药品批号。

 

深圳市民童女士通过电子邮件向市长电话反映:她从互联网上看到郑州益康中医院的广告,并通过电话购买了两种治疗不孕的药物——“助孕丹促卵胶囊。服用这两种药后,童女士出现了头晕头痛的症状,希望郑州市长电话能够对该药品进行调查。

 

市长电话室转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药监局稽查人员于717日对郑州益康中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初步检查,该院妇科不孕症治疗中心确实向童女士邮售过这两种药品,且该医院提供不出药品的注册批号,涉嫌销售假药。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院上述行为正式立案,并作进一步调查。

 

稽查人员介绍,医院销售自己生产的药剂,应该得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号;否则,应该有国药准字批号,如果两样都没有,就可以认定涉嫌销售假药。顾客在购买没见过的药时应该弄清药品批号。

 

上周,郑州市长电话受理指挥系统共受理电话1464个,其他途径受理2669件。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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