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你的位置:网站首页 → 用药新闻 → 医药新闻 → 正文
综合查询:
甘肃育龄妇女怀孕14周以上严禁手术终止妊娠
发布时间: 2008-8-25 17:17:02       编 辑: 江艳       字体:     我要投稿

萍日前从国家人口计生委获悉,近日通过的《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草案)》规定,符合生育条件并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不得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这意味着该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将受到法律约束。

甘肃省的这一规定指出,今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业务。县级以上政府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应给予优惠政策和奖励;有关部门制定涉农政策时,应当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适当照顾。禁止利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医学上确有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应经省级卫生部门批准,并出具医学鉴定书。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有严重缺陷的;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健康的;离婚、丧偶等要求终止妊娠的;经省卫生厅和省人口计生委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计生服务机构诊断认为需要终止妊娠的。

据悉,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统计,甘肃省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远高于正常的性别比例。

来源: 健康报
 

【上一条】  避孕贴节育用多可能导致血栓
【下一条】  保定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全面启动
与  甘肃  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