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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师违规或被取消诊治医保病人资格
发布时间: 2008-9-10 12:01:06       编 辑: 江艳       字体:     我要投稿

“不得推诿、拒收参保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病人提前或延迟出院。”这是医师们签订的“责任状”。随着“医保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实施医保管理责任制。

昨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为广州首个“吃螃蟹”的医院,正式完成落实到个人的责任制签约,医生如果违规或被取消看医保病人的资格。

中山二院沈慧勇院长向记者介绍,该院将从今年开始把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成效作为签约医护人员年终考核、评先、晋职的主要指标之一。由于各级医师是直接为参保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直接实施医疗保险政策的群体,因此,将把各级医师作为实施医疗保险管理责任制的重点,把正式执业医师作为医疗保险责任医师,直接与医保管理部门签署责任书。“违规而被通报批评达3次以上的医师,暂停三个月至半年医疗保险责任医师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资格,不能再为医保患者进行诊治。”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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