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胎妊娠(multiple gestation)系指一次妊娠宫腔内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胎儿,但是不包括输卵管多胎妊娠或子宫输卵管复合妊娠。多胎妊娠的妊娠期、分娩期并发症多,围生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高,故属高危妊娠。
诊断:近年来B 超检查的发展,使双胎的确诊率大大提高并可早期诊断。
1.病史 家族中有多胎史,用过促排卵药物等,应注意有无双胎的可能。
2.体征
(1)母亲体重过度增加,不能以肥胖和水肿来解释。
(2)宫底高度大于实际妊娠月份(>4cm)。
(3)腹部触诊可以触及多个小的胎体。
(4)同时记录到两个不同的胎心,两个胎心率之间相差10min(10bpm)。
(5)娩出一个胎儿后宫底仍可以触及一个或者多个胎儿。
实验室检查:血清甲胎蛋白(αFP)测定亦有助于多胎的诊断。Macfarlane 的多胎资料表明血清αFP 在双胎中明显升高者仅占29.3%,三胎为44.8%,四胎及四胎以上则达80%。因此孕妇血清αFP 的筛查有助于发现多胎。
其他辅助检查:B 超检查,超声检查是早期诊断多胎妊娠最得力工具,可以在孕6 周前后做出诊断,对于减少并发症、改善预后有重要的意义。彩色多普勒可以及时发现异常的动静脉吻合(TTTS),除外胎儿畸形,B 超还可以确定胎方位决定分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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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对多胎妊娠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多胎妊娠的处理日趋完善,母儿的发病率和围生儿死亡率有所下降。处理原则:①避免或减少促排卵药物应用,降低多胎妊娠发生率;②尽早确诊多胎妊娠,必要时行减胎术;③确定双胎类型,如对单绒毛膜双羊膜双胎严密监测,一旦发生双胎输血综合征及早处理;④做好监护工作,减少并发症发生;⑤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⑥避免或者推迟早产的发生;⑦根据孕妇一般情况、胎儿大小及胎方位,选择最佳的分娩方式;⑧密切监护、积极处理早产儿、低体重儿。
1.孕期处理
(1)治疗妊娠剧吐
(2)防治流产
(3)防治妊高征
(4)防治贫血
(5)防治早产
(6)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ICP 是妊娠晚期出现的并发症,表现为皮肤瘙痒、特发性黄疸、血清胆酸升高,有时合并肝功能异常。多胎妊娠孕妇ICP患者病情重,出现症状早,37 周前容易发生死胎、早产。因为并发ICP 时围生儿死亡率高,故多认为轻型患者孕37 周时引产,有黄疸者在达到孕35 周即可促胎肺成熟引产。
(7)前置胎盘:多胎妊娠合并前置胎盘者约占1.5%,高于单胎妊娠,其原因可能与经产妇子宫内膜病变及受精卵发育迟缓有关。另外,多胎胎盘面积较大,胎盘在先露部位以下,易发生胎先露异常,危及母婴安全。
(8)胎儿生长受限:是多胎妊娠胎儿常见的并发症,与单胎妊娠相比,多胎妊娠胎儿从中期妊娠开始生长有逐渐减缓的趋势。治疗:给予氧气吸入及液体疗法,嘱孕妇左侧卧位,改善胎盘循环,注意补充营养。
(9)羊水过多:多胎妊娠合并羊水过多的发生率约12%,随着胎儿数增加而增加。而单胎妊娠不足1%。羊水过多常见于单卵双胎,由于双胎盘间存在血管交通支,一胎儿可能成为献血儿,胎儿表现为贫血、生长受限、羊水生成减少,有时因羊水过少似“贴附儿”,而受血儿体内血量和液体负荷过重,代偿性尿量生成增加,胎儿体液增多,可以出现羊水过多。孕妇因子宫张力过大宫底明显升高,腹部压迫症状重而出现呼吸困难。羊水过多时可以经腹反复抽出羊水来减轻压迫症状,延长孕周。
(10)多胎之一胎死宫内及双胎之一死亡:见双胎之一宫内死亡的处理。
(11)胎儿监护:多胎妊娠孕妇较难区分是哪一个胎儿胎动减少或者消失,所以很难利用胎动计数自我监护。利用胎心监护仪可以准确地分别反映两个胎儿的胎心基线、变异加速等,而多胎妊娠目前尚缺乏同步监护的仪器。多普勒测定脐动脉血流阻力可以间接反映胎盘血管阻力大小,能较早提示胎儿宫内缺氧,如果孕30 周后S/D 值>3,表示胎盘阻力异常,有胎儿生长受限及胎儿窘迫可能。
(12)由于多胎妊娠母儿并发症较多:目前认为对于三胎及三胎以上的妊娠应在早期诊断后行选择性减胎术。选择所减灭胎囊的原则:①有利于操作的胎囊;②胎体最小的胎囊;③靠近宫颈的胎囊。目前认为,选择性减胎术是多胎妊娠的一种安全有效的补救措施,虽然减胎术后有6%~22%发生流产,但是不会致胎儿畸形,不影响胎儿发育,而且术后可以减少多胎妊娠的并发症,值得推广。
2.分娩期处理
(1)分娩时机的选择:多胎妊娠母儿并发症多,因此应该慎重选择分娩时机,既要考虑到母体有无并发症,又要防止过早终止妊娠造成医源性早产。
①孕周:双胎妊娠孕37 周后,随着孕周增加胎盘功能下降,因此可以认为孕37 周即为预产期。由于三胎以上妊娠孕34 周后胎儿生长受限显著增多,故三胎、四胎妊娠孕34 周应及时终止妊娠。
②胎儿状况:双胎胎儿胎动在孕27 周达高峰,一旦胎动减少即应警惕。另外,无激惹试验、生物物理评分及超声多普勒血流速测定均可以预测胎儿情况。
③母亲并发症严重,不允许继续妊娠者。
④近预产期胎盘功能不良者。
(2)分娩方式的选择:分娩方式,在三胎中,产程未开始已计划做选择性剖宫产者约为10%,任其临产者为64.3%,其中9.4%曾经引产,但无论自然临产或引产者均有较大比例最终以剖宫产结束分娩。但近来亦有学者认为自然临产较计划性腹部终止妊娠者好。须强调,接产者应操作熟练,善于臀位助产、产钳及新生儿复苏技术者。但从晚近资料中可见,剖宫产率升高比较明显,高达80%~90%。
①剖宫产指征:A.三胎及三胎以上妊娠应行剖宫产术;B.双胎妊娠第一胎儿非头位应行剖宫产术,或者第一胎为头位而第二胎为臀位者为降低第二胎儿死亡率也应行剖宫产术;C.联体双胎妊娠;D.单羊膜囊双胎脐带缠绕;E.双胎之一娩出后,第二胎儿经处理不能经阴道分娩但可以存活者;F.胎儿体重:在发达国家极低体重儿存活率高,对于胎儿体重<1500g 的双胎妊娠,多主张剖宫产,而在我国极低体重儿存活希望较小,剖宫产应慎重考虑;双胎中每个胎儿体重≥3000g者;双胎中的第二胎儿明显大于第一胎儿者;G.母亲并发症严重不能耐受分娩者;H.所有单胎妊娠的剖宫产指征均适用于多胎妊娠。
②阴道分娩的指征:A.胎儿储备功能良好,NST 有反应型,胎儿生物物理评分≥8 分,无羊水过少;B.母亲无(或轻)并发症,能耐受分娩;C.胎儿头/头位;D.双胎儿体重均在2000~2500g,第二胎儿小于第一胎儿;E.宫颈成熟,第一胎儿已衔接,有自发宫缩;F.医疗设备良好,阴道助产技术熟练。
(3)产时分娩方式的选择:第一胎儿娩出后,助手在腹部将第二胎儿维持纵产式,推先露于骨盆入口处,助产士处理好第一胎儿后,检查第二胎儿胎心好且无脐带先露应行破膜,如果宫缩弱应该静脉滴注缩宫素以促进分娩,如果胎儿窘迫或者胎盘剥离,头先露行产钳助娩,臀先露则行臀牵引术,两胎儿娩出间隔时间以15min 为宜。
3.产后的处理
(1)母亲的护理:由于子宫膨大肌壁薄,肌纤维过度延伸,弹力下降,产后出血的发生率高,应及时处理。第二胎儿娩出后,及时应用缩宫素及麦角新碱,经腹壁按摩子宫,反射性使其收缩。手术中一旦发生产后出血不止,进行一下处理:
①宫腔填塞:常用碘仿纱布自两侧宫角向下填塞,24~48h 经阴道取出。
②动脉栓塞:可以选择性的行双侧子宫动脉或者髂内动脉栓塞,如果条件允许可行血管性介入治疗。
③子宫切除术:适用于各种措施无效者。
(2)新生儿的护理:
①早产儿的问题: 早产儿由于体温调节功能差容易导致新生儿硬肿症及肺出血,出生后即应予保暖。早产儿低血糖发生率高达30%~50%,易引起脑细胞损伤,遗留后遗症,故血糖低于2.25mmol/L 者应给予葡萄糖静脉滴注。补液过快可以使动脉导管关闭不全的发生率达到30%~50%。另外,早产儿吸入高浓度的氧,可能发生视网膜病。必须严格控制氧气浓度,新生儿体重<1500g 者,出生4~6 周应该常规检查眼底。多胎妊娠新生儿中,呼吸系统疾病发生率较高,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早产儿的主要问题,孕妇静脉注射倍他米松或者地塞米松可以预防新生儿RDS。另外,早产儿可能发生呼吸暂停、支气管肺发育不良、肺出血等。
②双胎输血综合征:一经确诊,新生儿娩出后即应仔细检查,并给予相应处理。
③其他:多胎妊娠中新生儿感染、窒息、神经系统病变明显高于单胎妊娠。
总之,妇产科医护人员都应该熟悉这些并发症,积极预防和处理,降低多胎妊娠新生儿和母亲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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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后:
1.三胎及三胎以上妊娠的围生儿体重 三胎及三胎以上妊娠的围生儿体重与每胎胎儿的个体数成反比。单胎体重在2501~4500g 者约为85%,而双胎为51.4%;三胎仅为6.2%,三胎的主要体重为1000~2500g,又以1501~2000g 为多见;四胎及四胎以上则均<2500g,主要分布在1000~2000g,而501~1000g亦占17.5%,所以围生儿死亡率必然升高,新生儿监护和喂养就成为首要问题。
2.新生儿疾病 多胎妊娠新生儿疾病的发生率与多胎胎儿的个数成正比,例如双胎为32%,三胎为53%,四胎及四胎以上为68%,但双胎和单胎的第一胎儿均较其余胎儿的发病率低。
3.有关三胎及四胎的围生儿死亡率,文献上有诸多报告关于三胎的围生儿死亡率,根据Newman 等所复习的三个阶段的历史资料,颇有意义,兹介绍如下:第一阶段代表大致在1975 年前分娩8 篇文献,共162 次三胎,486 个三胎儿,平均体重为1871g,新生儿死亡率为193.5‰,围生儿死亡率为250.5‰。第二阶段代表大致在1975~1986 年中分娩的10 篇文献,共631 次三胎,1893 个三胎儿,平均体重为1815g,新生儿死亡率为70.4‰,围生儿死亡率为104.6‰。第三阶段代表大致在1980~1992 年中分娩的12 篇文献,共471 次三胎,1413个三胎儿,平均体重为1732g,新生儿死亡率为79.6‰,围生儿死亡率为109.3‰。根据三个阶段看,新生儿平均体重并无增长,但在1980 年以后,虽然个别报道有最低至12‰以及30‰~50‰的报道,但总体来说,围生儿死亡率已稳定在110‰上下。关于四胎,代表大致在1972~1991 年的8 篇文献中,169 例四胎,676 个四胎儿,平均体重为1455g,新生儿死亡率为70.5‰,围生儿死亡率为116.4‰,其中有两个较大的系列,各为65 例及69 例四胎,围生儿死亡率各为69.6‰及155.8‰。
总之,产科工作人员应熟悉多胎妊娠领域的各个方面,才能保证孕产妇的安全,降低围生儿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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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或减少促排卵药物应用,降低多胎妊娠发生率;尽早确诊多胎妊娠,必要时行减胎术;确定双胎类型,如对单绒毛膜双羊膜双胎严密监测,一旦发生双胎输血综合征及早处理;做好监护工作,减少并发症发生;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避免或者推迟早产的发生;根据孕妇一般情况、胎儿大小及胎方位,选择最佳的分娩方式;密切监护、积极处理早产儿、低体重儿。